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神奇的“第三次分配”
《深圳商报》1999-04-08
在西方,经济学家将社会福利彩票称作“第三次分配”。第一次分配是每个人的直接
收入,然后通过税务等方式调节高低收入之间的差距,实现第二次分配;而通过募捐、发行福利彩票等途径筹集资金,兴办各种福利事业,则是第三次分配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,
彩票正是在不同收入层面上实现再分配的“神奇之杖”。
许多国家的彩票发行实践表明,彩票这种筹资渠道一旦开通,它便显示出强大的社会集资功能,而其它慈善和公益性质的捐助难以望其项背。据《国际博彩商务杂志》公布的
世界彩票销售年报披露:全球彩票销售总额为1200亿美元,比上年增长10%。排名
前8位的分别是美国364亿美元,西班牙103亿,德国97亿,英国96亿,日本7
6亿,法国66亿,意大利97亿,加拿大51亿。
彩票业的发展,还创造出可观的就业机会。而国家通过对中奖者的征税,又增加了税收收入。因此,西方又将彩票事业称为“微笑纳税”。法国人口不足6000万,彩票销售点在全法国就有5万多个,从业人员近10万人。法国彩票公司对外称为游戏集团,其总裁由法国总理提名,议会通过,总统任命。这充分显示了法国政府对彩票事业的重视程度。
彩票,毕竟是一种利弊共存的形式。因此,由国家垄断专营并制订法律予以规范,是兴利除弊的首要前提。在全世界发行彩票的120多个国家和地区中,绝大多数进行了国家立法。其立法的要点是:确定政府控制的形式和程序,维持市场统一有序的措施,对筹集资金的使用和范围进行约束。
而我国至今还没有出台《彩票法》。中募委权威人士认为:中国彩票放开发展的社会
条件已经成熟,当务之急是尽快颁布《彩票管理条例》,进一步明确彩票发行的监管体制以及彩票资金的使用投向。
据悉,最近中国人民银行已提出要求:“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推广电脑彩票,提高电脑彩票的市场份额。”这意味着,采用计算机进行彩票的发行管理,已是大势所趋。这种形式不仅使彩票的发售工作更加规范,减少了失误和违法、投机等行为,而且增加了操作的安全性和彩民的可靠感。而在这一方面,深圳显然已走在了全国的前列。
(胡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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